全国统一发票查询讯:据税法规定,转借、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属于发票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在近年打击违法使用发票的行动中,我们发现了形形色色的借真发票牟利的行为,有的做法真让人惊讶。”昨天,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说。
武汉曾有一家酒店,平时生意不怎么样,但老板却不发愁,原因就是靠给人开发票,加三成价也赚得盆满钵满。
据省地税局介绍,一些酒店流行开票时询问顾客“挂不挂零”。“挂零”就是开具比真实消费数额大10倍的发票,顾客只需要出三成左右的钱就行了。顾客凭此回去报销,可套取60%左右的费用。
今年以来,湖北省地税局加大对买方市场的查处力度,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对单笔金额超过10万元的发票,都逐一网络比对,鉴别交易真伪。
法律规定,对虚开发票行为,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1万元以下的,可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部传真机,就是一个金矿。怎么回事呢?近来,一些违法犯罪人员就是用传真机,将代开发票信息发送到单位财务人员手中。昨天,记者手中就拿到一份这样的传真。传真件由一个叫李亦非的人发出,他自称所在公司是代开各项发票的专业公司,所有票据均可通过上网验证,开出的发票皆可确认后付款。
地税部门表示,经调查,他所开出的发票有些是真的(真票假用),按票面开具金额的三折价格销售。若票面金额为100万,他就能收取30万,牟取的绝对是暴利。
哪些人会买假发票呢?“主要是一些公司的隐形开支没有发票报账,就购买这种发票来处理,这种代开发票的公司因此总有市场。”地税稽查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