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地税局于4月1日起对纳税人发票开具所使用的国标、非国标税控机分批进行统一网络化升级改造或更换为网络税控收款机。纳税人可根据自身经营条件,自主选择继续使用网络税控收款机,或选择使用网上开票系统开具发票。目前该局已改造更换税控机2500余台、涉及纳税人2400余户。
网络税控收款机是在国标税控机基础上,对机具进行网络化改造后,同时具备发票税控与网络防伪、开具控制与信息传输网络化特点的电子收款机。
记者在苏州地税局了解到,此次对国标、非国标税控机进行统一网络化升级改造或更换的范围为除经营建筑业、销售不动产业务以外,规模相对较小、因经营条件限制确不能使用网上开票方式开具发票,以及不符合定额发票领用条件的纳税人。对于纳税人目前正在使用的国标税控收款机,由网络税控收款机服务商进行免费改造。对于纳税人目前正在使用的非国标税控收款机,自购置之日起使用期限满5年,或者自2011年1月1日起使用期限满3年的,均予以更换。地税部门自4月1日起,停止发售国标税控机,首次核定使用发票,以及在用非国标税控机到期更换、新增税控机申请的纳税人,符合推广应用条件的,可以选择使用网络税控收款机。自8月1日起,地税部门还将停止为国标税控机使用户发放税控卷式发票及解锁操作。